南宁市演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选聘公告
根据《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中介机构暂行办法》(飞歌集团发〔2017〕11号)和《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中介机构实施细则》(飞歌集团发〔2017〕12号),现对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目的
聘用律师事务所为南宁市演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法律风险把控。
聘期:一年
二、选聘入围资格要求
(一)入选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法律中介机构备选库;
(二)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5年以上;
(三)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及质量控制制度;
(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五)应有10名以上(含10名)专职律师,且服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5年以上(含5年)的经历;
(六)指派为南宁市演出公司服务的法律顾问至少2人(含2人,其中1人执业年限达5年以上),且均有担任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2年以上(含2年)的经历,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被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律师协会处分,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律师必须为中国共产党员。
三、主要服务内容
(一)协助制定、修改、审查本公司章程、规章制度流程,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
(二)对本公司改制重组、增减注册资本、投资、融资、担保、产权(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审核及论证;参加有关会议、谈判等活动,并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为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四)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公司各种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并按要求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
(五)提供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信息;
(六)协助公司对员工普及法律教育和进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
(七)对公司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八)应邀参加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谈判,以及在公司合并、分立、兼并、股份改造中审查及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九)协助本公司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提出指导意见,出具法律意见、起草诉讼方案;接受委托担任公司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程序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出庭参加上述法律程序;
(十)公司的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四、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综合评分选聘方式,参加竞争选聘的对象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法律中介机构备选库中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
五、报名截止及公布入围名单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5—4月29日,在网上自行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将报名表提交至南宁市演出公司办公室(地址:南宁市上海路59号),也可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38402054qq.com),报名表接收人陈娟主任。
(二)提交报名表:4月29日18:00分之前提交报名表,报名表需加盖公章(详见附件)、公司基本情况介绍需根据入围资格要求进行简单描述;
(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单位:2020年4月30日,接受完毕报名信息及有关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单位,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及选聘书。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入围单位应于2020年5月8日上午10: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演出公司办公室(地址:南宁市上海路59号),响应文件接收人陈娟主任,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评审时间:2020年5月8日15:00分
八、选聘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南宁市演出公司
地址:南宁市上海路59号
联系人:陈娟(办公室主任)
电子邮箱:38402054qq.com
联系方式:2439060、13878878976
南宁市演出公司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