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2020年第三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文件(项目编号:NNZC2021-G3-990602-GXJZ)招标内容,我公司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该项目投标工作,现将联合体成员邀请条件公布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联合体牵头人 |
南宁威凯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1.3 |
联合体构成 |
1+N模式 |
1.1.4 |
项目名称 |
南宁市2020年第三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
1.1.5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授权主体:南宁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南宁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南宁市2020年第三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1-G3-990602-GXJZ 采购需求: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的设计优化、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政府方授权实施机构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绩效考核,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建设内容及规模:南宁市2020年第三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含江南区第七片区、江南区第八片区、西乡塘区第二片区、兴宁区第二片区、青秀区第一片区、青秀区第二片区、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期)共7个子项。根据该7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南宁市2020年第三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改造小区108个,总户数16550户,楼栋数472栋,总建筑面积1494436.08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楼栋主体改造和小区内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其中楼栋主体改造包括小区内的楼栋设施、建筑修缮、房屋建筑提升等;小区内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服务设施、小区道路、市政设施、公共环境、公共空间、公共设施提升等。 其余详细信息详见官网或者资格预审附件。 |
1.2.1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方投资及项目公司筹措,其中,工程费由政府方统筹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支付,工程建设其他费由社会资本方筹措。 |
1.2.2 |
资本金出资比例 |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应于中标后10个工作日按出资比例,实缴到账,社会资本方出资占股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本项目PPP建设工程投资额为39587.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方投资及项目公司筹措,其中,工程费由政府方统筹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支付,工程建设其他费由社会资本方筹措。 |
1.3.1 |
采购范围 |
由社会资本方在南宁市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南宁市2020年第三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工作。 |
1.3.2 |
合作期限 |
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6个月,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计划为6个月,运营期为20年。 本项目包含7个子项共108个小区,单个小区竣工后由项目公司牵头组织实施机构及南宁市相关部门(单位)、参建各方及业主委员会成员或老友议事会代表组成竣工验收小组到现场进行核查。单个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即可进入运营期,实际建设期的缩短或延长不改变合作期。竣工验收合格日以单个小区竣工验收证书所载明的竣工验收合格(通过)日期为准。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1.4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官网附件)。 |
1.4.1 |
联合体成员单位要求 |
1)成员可包括财务投资人或其他符合项目的主体原则上应体现投融资能力和运营优势; 2)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资格预审公告中对联合体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持股出资项目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持股比例不低于51%,其余成员单位累计持股比例不高于49%,各成员单位承担持股对应的融资责任,占股比例通过联合体协议约定,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成员需向采购人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成员,按建设规模,按比例承担1.2.3之约定资金筹措要求。 6)自愿承担1.2.3之约定资金更多责任的单位优先商洽。 |
2 |
申请人需提交的预审材料 |
详细信息详见官网或者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
3 |
联合体申请人要求提交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1年7月2日。 |
4 |
联系人 |
需要本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资料的投标人可以与实施机构 同志联系,电话: 。 |